為認真貫徹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應急響應,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現發布疫情防控十條措施,請認真遵照執行。
一、提倡春節期間不出門、少出門,不走親訪友、聚會聚餐,暫停舉辦婚喪嫁娶宴席。造成安全隱患的,要控制居家觀察14天。確需戶外活動和出入農貿市場、商場、超市等人群聚集場所時,必須佩戴口罩。
二、各基層組織(含“四支隊伍”、鄉村醫生)要認真履行防控責任,不漏一戶、不漏一人排查湖北來漢返漢人員,全面細致排查發熱人群、確診(疑似)病例密切接觸者,分類施策防控疫情。湖北來漢返漢人員要主動報告、配合防疫。本地群眾發現此類人員要第一時間報告當地組織。
三、堅決禁止活禽銷售和集中屠宰,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非法交易,嚴格按相關規范處理病死動物。
四、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,通過政府官方渠道了解和掌握疫情動態、防控知識。
五、依法停止存在明顯交叉感染風險的公眾聚集活動,暫停開放各種公共文化體育娛樂場所,依法停止中小學校、培訓機構補課培訓。
六、全面加強交通管制,落實高速公路出口檢驗檢疫措施,做到逢車必查、逢人必查,嚴禁未查明車輛入漢。湖北來漢返漢的人員要由專人管控,居家醫學觀察14天。
七、機場、火車站、汽車站、賓館、酒店等流動性強的人員密集場所,要嚴格落實旅客體溫篩查等防控措施,登記相關健康信息、交通往來信息和聯系方式。
八、實施最果斷的隔離觀察和保護措施。強化預檢分診、篩查診斷,將有發熱、呼吸道癥狀且有流行病學史或與市內疑似(確診)患者接觸史的人員列為重點人員,對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觸者要按醫學要求進行集中隔離和檢查。
九、春節期間離漢探親訪友的人員,目前在湖北的,一律不回漢中,待疫情解除后再返回;在其他省區市的,原則上就地休整,返回漢中的要控制居家觀察14天。
十、各大藥店、超市、商場等經營單位要務必堅持誠信經營,不得制假售假、囤積居奇和哄抬物價。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,對拒不執行“十條措施”的,一經發現將依法嚴肅查處,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
2020年1月28日